李福涛副主任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

    2008年8月13日,经中国民主建国会烟台市委批准,本所李福涛律师被批准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。对我所律师政治生活起了重大的推进作用。

     李福涛律师表示,在全所律师的支持下,把律师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到有机结的结合。在做好律师本职工作的同时,积极参政、议政,让律师更好的服务于社会,为广大当事人谋福祉,为推进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而努力实践。